日期: 04/10/2015
經文: 馬太福音18:15-17
證道系列: 褥子團契
講員: 許國慶牧師

安第斯山的基督

 

南美安第斯山脈上一座一萬三千英尺的山頭上,豎立了一座耶穌的銅像,稱為安第斯山的基督。這座銅像座落於阿根廷和智利兩國的邊界上,提醒世人一段值得銘記的歷史片段。

阿根廷在一八一六年宣佈獨立,鄰國智利則在兩年後獨立。雖然兩國在邊界問題上有爭執,但一直相安無事,直到二十世紀開始。一八九九年,阿根廷和智利兩國因為邊界問題發生糾紛,事態漸漸擴大,一九○○年,雙方軍隊在邊界集結,戰事一觸即發。

一九○○年復活節那天,阿根廷的本納文特主教在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講道,他為和平而呼籲。消息傳到智利,智利的一位主教也開始呼籲和平。兩國國民多是天主教徒,他們開始響應這個和平呼籲,漸漸掀起了全國的和平運動。兩國政府聽到了人民的聲音,在一九○二年邀請英皇愛德華七世協助調解糾紛,在次年達成雙方都接納的解決方案,戰爭威脅解除了。

和平條約簽訂以後,本納文特主教倡議豎立一座雕像,標誌著耶穌的話:「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這座銅像將提醒兩國人民互相了解、和平共存。於是他們將本來打算用在戰爭中的大砲熔化了,鑄成一座耶穌的巨像。耶穌的右手舉起作賜福的姿態,左手握著十字架。銅像豎立在兩國邊界高達一萬三千英尺的隘口,面向兩國的邊界線。巨大的銅像先用火車運載,到了沒有火車的地方改用騾車來拉,費盡周章,終於由陸軍和海軍的官兵用繩索把巨像拉到了山上。

一九○四年三月十三日,為銅像豎立正式舉行了儀式。銅像的腳下刻有這樣的字句:山可崩,石可爛,阿根廷和智利人民在救主基督腳前所結的盟約永不改變。腳座上又刻上以弗所書二章14節的話:「祂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

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人類竭力防範世界大戰再次發生,可是卻阻止不了無數的大小戰爭。在這個動盪不堪的地球上,多的是把鐮刀打成刀劍的例子,把刀劍打成鐮刀的機會,卻少之又少。安第斯山的基督像至今站在那裡,告訴世人曾經有一些人民,因為順從基督的教導,遵行信仰,他們遏止了一場戰爭,建立了人民之間的友誼,傳揚了和平的可能。人類可以在基督面前合而為一。當今人類的盼望,正是在基督再臨的日子,真正沒有分別,成為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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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rs ago, a large statue of Christ was erected high in the Andes on the border between Argentina and Chile. Called "Christ of the Andes," the statue symbolizes a pledge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that as long as the statue stands, there will be peace between Chile and Argentina. Shortly after the statue was erected, the Chileans began to protest that they had been slighted -- the statue had its back turned to Chile. Just when tempers were at their highest in Chile, a Chilean newspaperman saved the day. In an editorial that not only satisfied the people but made them laugh, he simply said, "The people of Argentina need more watching over than the Chileans. (Bits & Pieces, June 25, 1992.)

很多人不知道,在當時這個像建造完成後,智利人有過抗議,他們覺得這座耶穌像正面對著阿根廷,卻背對著他們,然後當大家的憤慨達到最高點的時候,有一個新聞作家解決了這個衝突,在一旁他發表的文章上他說,”阿根廷人比我們更需要耶穌的看顧“。很多時候,當衝突發生後,大家都渴望能夠重新建立關係,但重建關係的過程通常很緊張,因為關係曾經破裂,所以很多話都很敏感,容易被錯誤的理解,平常的時候都很正面,但當關係緊張的時候正面的話都可能被理解為是諷刺。例如夫妻吵架,太太對丈夫說,你要不要吃飯?她可能希望藉著關心對方的胃緩和關係,但是丈夫卻可能認為,太太的意思是,你再得罪我,就別想吃飯了。後來先生想通了,就和太太說對不起,可是在認錯的時候,加了一句,如果不是你先開罵,我也不會不開心,你要檢討檢討。太太就不依了,你不是向我認錯,你是來指責我的。我們人常常這樣,總是把過錯堆到對方身上,尤其是惱羞成怒的時候,想法都是負面的,不會想對方的好,只會想對方的不好,所有的動作和話語都變成負面的,然後就僵在那裡。人和人的關係,真的很難,今天的經文,耶穌給我們一些處理衝突的步驟,雖然這段經文說的主要是罪的問題,但是在很多時候我們可以直接運用。衝突是危機也是轉機,衝突能夠幫助人彼此更深的了解,也能讓人離彼此更遠,決定更近或更遠是雙方處理衝突的態度和方法。

 

一、 運用原則的先決條件(15節上)

 

馬太福音18:15「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你要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就贏得了你的弟兄;

首先,耶穌用的詞是“若是”,代表這是假設,不是指特定的事,而是一般性的原則。

 

要直接運用耶穌所說的原則,有幾個先決條件:

1.     是不是弟兄?也就是雙方是不是相信聖經,跟隨基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如果不是,你很難有共同絕對的標準。聖經中說的他不一定接受,沒有同一個基準點,只能靠彼此的良心,但是良心本身是相對的,你的良心和我的良心不一樣,也就很難藉著聖經彼此提醒。如果不是弟兄,以下的原則是否適用?我覺得要看情況,因為就算你找見證人一起談,見證人是否是雙方都能夠接納的?例如你找的是牧師,他找的是律師,那就很難談了。如果不是基督徒,這個原則也可以運用,但是要建立在相似的道德標準上。

2.     是不是犯罪?在教會中,很多時候和罪沒有關係,只是個人的喜好。例如有一個人,他總是喜歡和別人擁抱,如果別人不和他擁抱就是得罪他。但這不是罪的問題,也不是道德的問題,是個人的喜好和性格的問題。所以在運用這些原則以前,要先明白這是相對的問題還是絕對的問題,大部分的衝突一開始都是相對的問題,例如洗碗要怎麼洗,不一定有對錯。但通常衝突都會提升到道德的層面。例如:”你是一個混蛋“,”你給我滾出去”,或是提升到家人的層面,”你和你媽一樣爛“,”你和你爸一樣不負責任“,然後提升到肢體的衝突,”打一巴掌”,“踢一腳”,等等。在教會中,有些是直接的道德的問題,但是在一般的情況,衝突一開始很可能是相對的事,但是很快的上升到了道德的層面。而到了道德的層面,一般雙方都會犯罪。所以如果不是單單對方犯了罪,我們需要對付的先是自己的罪,還記得我們說要放下手中的石頭嗎?我們要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才能去掉對方的刺。馬太福音7:1「你們不要評斷別人,免得你們被審判。2因為你們怎樣評斷別人,也必怎樣被審判;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3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4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讓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5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好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6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面前,恐怕牠們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所以,要將耶穌說的步驟運用之前。我們需要先想想自己有沒有問題?我們一起說,”我不一定是對的。“”我也會犯錯的。“

3.     是不是得罪你?這裡有聖經古卷說的不是“得罪你”,而是單指“犯罪”。所以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他自己犯罪,另一種是他對你犯了罪。但無論哪一種,原則是相同的,因為到最後,犯罪,無論是不是做在他人身上,都是得罪神,因為神是公義的,是義的本體,任何的罪都是得罪了神。大衛的例子:詩篇51:4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的時候顯為清白。約瑟的例子:創世紀39:6波提乏把他一切所有的都交在約瑟手中,除了自己所吃的食物,其他的事一概不知。約瑟英俊健美。 7這些事以後,約瑟主人的妻子以目送情給約瑟,說:「你與我同寢吧!」8約瑟拒絕,對他主人的妻子說:「看哪,一切家務我主人一概不知,他把所有的都交在我手裏。9在這家裏沒有人比我更大,除你以外,他也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行這麼大的惡,得罪神呢?」10她天天這樣對約瑟說,約瑟卻不聽從她,不與她同寢,也不和她在一起。所以,無論是這個弟兄姐妹自己犯了罪,或是得罪你,出於愛的緣故,你都需要告訴他,因為最後都是得罪神,你的目的不是要攻擊他,而是希望他悔改。

 

二、 解決衝突的步驟(15節下)

馬太福音18:15「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你要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就贏得了你的弟兄;

 

1.     你要去 –聖經沒有說,要他來。聖經說的是,你要去。你有責任接近而非逃避。去是動詞,代表你要有行動。第一課的時候,我們看見,豪豬受到傷害的時候不是攻擊就是逃避,但聖經要我們不是逃避,而是勇敢的面對。這裡的面對不是存心去傷害人,指出他的問題,而是為了這個人好。

2.     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起的時候 – 私底下,不是先找第三方,不是先和別人說,這是我們的通病,很容易犯這種毛病。當有人得罪我們,我們最希望的是能夠有更多的人站在我們這邊,也希望發洩自己心中的怨氣,所以我們會迫不及待要找人訴說,因為這也能變相的給傷害我們的人帶來傷害。有的時候我們用的是很高大尚的語氣,請你幫我禱告,讓我能夠告訴這個人他的錯。禱告當然沒有錯,但是我們需要先弄清我們禱告的動機,還有我們是否

3.     指出他的錯 – 用愛心說誠實話,在天時、地利、人和的狀況下,將他的問題指出來。華人的問題是,我們常常選擇不說,為了能夠不影響我們的關係。但是有時候,我們會失去了聖經的原則。真正關心人不單單要讓人知道他的長處,也要人明白他的問題。我們的問題是,要么太快指出人的錯,變成了批評論斷,要么不敢指出人的錯,變成問題的幫兇。這需要智慧。

4.     他若聽你,你就贏得了你的弟兄; - 他若聽,也就是說,他也有可能不聽。與人和好,勸人向善,是需要冒險的。因為你不知道對方會如何反應。他若聽,是最好的反應,你就贏得你的弟兄。所以目的是要他聽,贏得你的弟兄,不是要他不聽,失去你的弟兄。但是他有可能不聽,而且這會影響彼此的關係,但有時我們需要冒險,為了對方的好處。

 

三、 三次機會(16-17節)

16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個或兩個人同去,因為『任何指控都要憑兩個或三個證人的口述才能成立』。

 

第一次機會,是私底下和他聊。16節說他若不聽,所以第二次機會的目的還是希望他聽。

第二次機會,是找一兩個人同去。剛剛已經說到,你不一定對,所以你需要見證人。證人通常需要兩位以上。包括你在內,最好有兩到三位。

申命記19:15「人無論犯甚麼罪,作甚麼惡,不可單憑一個人的見證,總要憑兩個證人的口或三個證人的口才可定案。

之前自己去,現在是兩三個人同去,所以還是去,還是要有行動。

17他若是不聽他們,就去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把他看作外邦人和稅吏。

第三次機會,是告訴教會。目的還是希望他聽。這裡有第三個行動,告訴教會。然後教會再去幫助這個弟兄悔改。這裡的教會是單數,意思指的是一個地方教會的會友。這也是讓神在群體中彰顯祂的旨意。第三次不聽,把他看作外幫人和稅吏,指的是把他當成外面的不悔改的人一樣。這是不是就沒機會悔改? 答案是否定的,這裡的目的是讓他知道,神的子民不能任意犯罪。哥林多前書 5:5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加爾文(John Calvin﹐神學家)形容驅逐罪人離開教會的三個目的﹕(1)防止神因著那過可恥生活的基督徒而被羞辱﹐(2)讓那些良善的基督徒不至於經常和那些邪惡的人彼此相交和受他們影響﹐(3)讓那些犯罪的人感到羞愧(帖後3﹕14-15)﹐並且開始為到他們的罪 悔改。當談到驅逐出教會這件事時﹐懲罰並不是這件事的焦點。雖然耶穌所指的不是驅逐他人,但也是把他當成外人,希望他浪子回頭。

 

結語

 

耶穌基督在世上的時候,不斷的給門徒機會悔改,給他們機會成長,因為耶穌愛祂的門徒。我們也當效法基督,以聖經的原則勸勉犯罪的弟兄姐妹。處理衝突的最高原則是愛。為了愛,你要先拿去你心中的疙瘩,無論是誰,無論他們如何對你,你都需要先饒恕,才能幫助他們。如果你自己還耿耿於懷,你無法坦蕩的幫助這個弟兄或姐妹。我發現,愛能夠讓人謙卑。耶穌因為愛人,願意從神變成人。當你真的愛神的時候,你會謙卑的接受聖經對你的教訓。當你真的愛人的時候,你會更謙卑的處理你們之間的問題。我是一個自私的人,有時候和師母吵架,我極不願意認錯,我心中會一直找理由證明自己的對,和對方的錯。但是常常在讀神話語的時候,聖靈責備我,要我先放下自己的驕傲,我們總想,為什麽我要先放低姿態,為什麽不是他?聖經卻要我們學習,要處理衝突,是我先去,不是他先來,是我先檢討,不是先檢討他,是我先除去樑木,不是先看他的刺,總要有人先軟下來的,為什麽不是我先?願神賜予你我一顆謙卑的心。
 

我們一起來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