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05/02/2017
經文: 馬太福音5:38-48
證道系列: 登山寶訓
講員: 許國慶牧師
“在中國南部有一位弟兄,他有一塊在半山的稻田。當乾旱的日子,他利用腳踏的抽水車,將灌溉的水抽上他的田裡。他的鄰居也有兩塊稻田,在他那塊田的下麵。某夜,那鄰居將他的田堤開了一個破口,把他田裡的水全部流到自己的稻田中。翌日,那位弟兄發現了這事,就把田堤的破口修好,然後抽進更多的水到田裡,但他的鄰居又再重施故技,如此行了三、四次。因此,那位弟兄就請教弟兄們,他說:「我已經儘量忍耐了,也沒有實行報復。」又說:「不過,我這樣做,對嗎?」當他們為這事同心合意禱告之後,其中一位弟兄說:「如果我們只盡力去做「對的」事,那我們真是一些非常可憐的基督徒,我們應做一些比「對更進一步的事」。」那位吃了虧的弟兄大受感動,第二天早上,他把鄰居的兩塊田先抽滿了水,到了下午,才為他自己的田抽水。從此以後,他的田就一直有水了。他的鄰居對他的行為甚感驚奇,並開始查詢原委。後來他也得著基督了。 「對」或「不對」是外邦人和稅吏生活的原則(太5∶46-47),我們卻不是這樣。「模成基督」纔是管理我們生活的原則。”――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這段經文很難,難的不是這段經文的意義,而是如何去行。
這裡有六部分的教訓,為的是解釋前面的經文,“你們的義要超過法利賽人的義”!馬太編輯耶穌的講道,這長長的一段話構思清晰,包括六部分的教訓,應作為一個整體來閱讀。每部分都以「你們聽見有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的格式開頭,最後以第48節總括耶穌的倫理標準而結束。今天的經文是耶穌說的六個例子中的最後兩個例子。 一、以牙還牙馬太福音5:38「你們聽過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39但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另一邊也轉過去由他打。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41有人強迫你走一里路,你就跟他走二里。42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以牙還牙”是我們常常聽到的一句話。這也是許多人處事的態度。或者你會說,你才不是這樣的。我也一直覺得我還好,但昨天我發現我們真的很難不以牙還牙。昨天我把一個空的盒子放到準備要環保的垃圾桶的時候,師母說,你為什麽不把盒子先壓扁。這是她的習慣。我聽到她說我,我就說,之前你開冷氣,忘記把擋風板拿開,師母說她忘記了。我的意思是,你看我都沒有說你。從這件小事可以看見,以牙還牙已經根深蒂固的在我們的本性中。我反思我昨天的行為,其實就是為了公平二字。你看到我沒有壓扁紙盒,你可以自己壓扁,不需要說我,你忘記拿開擋風板還是我幫你拿開的,我都沒說你。我覺得不公平,所以我說。其實這就是以牙還牙。以牙還牙不一定是很大的事,也可以是每天的生活。
不以牙還牙還是比較消極的,耶穌是更積極的去回應別人對我們所做的不公平的事。
舊約中提到的“以牙還牙”經文: 出埃及記21:22 「人若彼此打鬥,傷害有孕的婦人,以致胎兒掉了出來,隨後卻無別的傷害,那傷害她的人,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提出的,照審判官所裁定的賠償。 23 若有別的傷害,就要以命抵命, 24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25 以灼傷還灼傷,以損傷還損傷,以鞭打還鞭打。
利未記24:17 「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18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以命償命。 19 人若傷害鄰舍以致殘疾,他怎樣做,也要照樣向他做: 20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使人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做。 21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22 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都依照同一條例。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申命記19:15 「人無論犯甚麼罪,作甚麼惡,不可單憑一個人的見證,總要憑兩個證人的口或三個證人的口才可定案。 16 若有人懷惡意,起來作證,控告他人犯法, 17 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與審判官面前, 18 審判官要細心調查。看哪,證人作的是偽證,要用偽證陷害弟兄, 19 你們就要對付他如同他想要對付的弟兄一樣。這樣,你就把惡從你中間除掉。 20 其他的人聽見就害怕,不敢在你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事了。 21 你的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常常我們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當我們自己的利益受損的時候,我們都會希望得到公平。但是聖經的原則是讓神來做審判官,或是讓神所設立的政府來掌管公義。如果你是法官,你要照神的律法,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這才有公義。如果你是被害人,你要照神的律法,愛你的仇敵,這才有憐憫。耶穌在十字架上,就是這樣的公義和愛。他必須為罪死,因為神的公義才能得著彰顯,他必須為我們死,因為神的愛才能得著彰顯。神的愛和神的公義是密不可分的。
接下來耶穌說了四個例子:都是類似的意思 馬太福音5: 39但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另一邊也轉過去由他打。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41有人強迫你走一里路,你就跟他走二里。42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1. 打臉的 – 不單單左臉,右臉也給他打。容忍對方對你造成的傷害。 2. 告你的 – 不單單拿外衣,裡衣也給他。 3. 逼你的 – 不單走一里,跟他走兩里。羅馬政府當時可能會強迫以色列人背負擔子走路,以色列人很不喜歡被強迫,但耶穌說,跟他走兩里。 4. 求你的 – 給他,甚至不推辭。我們看到街上有和我們要錢的,或是親友有困難的,我們是先拒絕,還是願意給,幫助有需要的人。
原則不是先想對自己公不公平,而是先想別人的需要。一個人甘心樂意放棄自己的權利,允許別人欺侮,並不是懦弱,也不是沒有原則,而是愛對方,先想到對方的需要。
二、愛你的仇敵馬太福音5:43「你們聽過有話說:『要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44但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迫害你們的禱告。45這樣,你們就可以作天父的兒女了。因為他叫太陽照好人,也照壞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46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做嗎?47你們若只請你弟兄的安,有甚麼比別人強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做嗎?
耶穌第六次說“你們聽過有話說...但是我告訴你們”的方式,代表這段教導也是有關如何從心裡去遵行神的話,能夠越來越完全。當然,這不表示因為我們為那逼迫你的人禱告,你就可以作天父的兒女,而是當我們能夠這樣做的時候,就證明我們是神兒女的身份。
怎麽實踐?耶穌提了三個例子: 1. 三種仇敵 – 迫害你們的當然這裡的迫害比較是基督徒受迫害,這是很直接的。包括肉體上的傷害。為仇敵禱告 - 那些害你們的,不要害回去。有的時候,教會的人會走,因為基督徒間發生一些問題卻沒有為彼此代禱的心來面對。
2. 三種仇敵 – 不義的壞人這裡可能比較間接,你不會叫他做仇敵,但是你卻受到這些“壞人”間接造成的困擾。可能是你的孩子不聽你的話,可能是你的先生沒有幫到你的忙。間接的就像是你的仇敵。實際的幫助他們 - 天父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神很實際的幫助每一給人。我們都願意幫助家人,但是是否能幫助那些我們不喜歡的人?有些人在教會中我們比較認識,有些我們比較不認識,甚至不太喜歡。可是神也同樣看顧你不喜歡的人。
3. 三種仇敵 – 不愛你們的第三種就是不是我們弟兄的人。可能這種人讓我們難受,使我們失望,或是傷了我們的心,或是惹我們生氣。向他們問安 - 不單單問弟兄的安,也要問其他人安。但是我發現,每次在教會外面,有一些人會不知道怎麼辦,想走也不是,不想走也不是,因為大家只和自己認識的人聊,有些人被忽略了。最大的誡命?愛神愛人。兩條卻是一條。愛鄰如己,可以翻成愛人如己。沒有兩條“愛你的鄰舍,愛你的仇敵”,只有一條,因為鄰舍也包括仇敵。
例子:去夜總會應酬的先生。
三、你們要完全馬太福音5:48所以,你們要完全,如同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
完全的意思可以是完美,更廣的含義代表成熟。當然我們沒有辦法和神一樣那麼完美,但是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更完美,更成熟。就好像一個海盜望遠鏡,要完全伸出才能夠彰顯出能力。教會裡面需要這樣的愛,才是最美的見證,基督徒不單單要說,更要去行,我們在主裡的成熟常常是因為看見神在別人身上的作為。
愛的很累怎麽辦? 我知道教會中,有些弟兄姐妹覺得累,為什麽付出的總是我?連我有時候也有這種感覺,有時候你花了很多時間關心一個人,但是最後的結果卻不是你所要的。當你的付出和成效不成比例的時候,你會覺得灰心,這個時候,耶穌的這句總結要成為我們的幫助,因為愛的力量從神而來。總結是,你們要完全,如同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如果你是天父,你創造天地萬物,你顧念人的需要,甚至你將每一個人的頭髮都數過,但是這些人整天想著不是你,都是自己。你會怎麼做?天父差了祂的愛子耶穌基督來為我們而死。如果你是耶穌,你被差來,你花許多時間造就的門徒一直失敗,甚至有一位為了錢把你賣了。你關心你的百姓,但是他們卻侮辱你、鞭打你、吐唾沫在你身上、從裡到外折磨你,最後釘你在十字架上,你會感覺如何?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禱告就是這樣的,”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事實上,每次基督徒軟弱的時候,天父和耶穌差來的聖靈也用說不出的嘆息為我們的軟弱禱告。如果不是因為愛,我想無論是天父或是耶穌或是聖靈都會覺得很累吧,但事實上,我們的神是完全的,他的愛是完全的,也因著這樣,愛仇敵的力量,從三位一體獨一真神的生命中流露出,然後流進我們當中。所以弟兄姐妹,再站起來吧,如果你已經停止為某人禱告,繼續吧,如果你已經停止關心某人,繼續吧,如果你已經對某人失望,繼續愛他吧,師母提醒我,傳福音的原因中沒有一項是因為人值得。
我們一起來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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