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08/04/2018
經文: 約翰福音5:31-47
證道系列: 約翰福音
講員: 許國慶牧師


有一位女士在機場買了一本書和一包餅乾,一邊等飛機,她想一邊看書和吃餅乾。當她看得精彩的時候,突然發現,有一個男士就坐在她座位隔一個座位的地方,餅乾放在他們中間,他竟然打開她的餅乾來吃。她不知道怎麼辦,所以只好伸手拿了一個餅乾來吃。這個男士什麽都沒說,但是很快的他又拿了一個餅乾吃。這個女人不想自己的餅乾被他吃完,於是她也拿了一個,就這樣你來我往,最後剩下一個的時候,這個男士將最後的一個餅乾剝開成兩半,然後拿了一半的餅乾走了。這個女士沒想到這個男人神經這麽粗,但是要登機了她也就不管了。


當她登機後,還在為這個男子的行為迷惘,而且很生氣的時候,她從袋子裡面要拿一包紙巾出來。突然她發現她真的不應該這們恨的批判那位男士,因為她包裡有一包還沒開的餅乾。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當我們要批判一個人、一件事的時候,需要很小心,因為你可能正在批判以為比你更無辜的人。這位女士發現,這位男士不是做錯事,應該覺得有罪惡感的那一位,而是她不斷的拿人餅乾應該覺得丟臉。這位男士很善良,甚至會把最後的餅乾分她一半。

我們現在應該思想,這個女士犯了什麽樣的錯誤?哪些先入為主的觀念是她需要調整的?首先,她覺得這餅乾是她的。她高估了自己的記憶力。其次,她可能認定別人不太可能買同牌子的餅乾,然後坐在她旁邊吃。或者她認定這個男人不是一個好人。無論如何,我們發現,很多先入為主的觀念讓我們可能做出錯誤的判斷,而污衊了無辜的人。所以每次應當先捫心自問,有罪的是我,還是他?

 

在今天經文裡的猶太人,也犯了一個同樣的毛病,他們先入為主的認定救世主應該是什麽樣的,不願意接受其他的可能,從5:18節我們看到他們犯了兩個錯誤:

約翰福音5:18為了這緣故,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為他不但犯了安息日,而且稱上帝為他的父,把自己和上帝看為同等。

 

1.   犯了安息日 上一段經文我們看到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了一個癱子,這成為他被猶太人想殺他的原因。但猶太人忽略了安息日真正的意義,是為了人的需要,讓人能夠休息,而在安息日癱子的需要就是得著醫治,他們將神設立安息日的恩典變為死守的條例。他們先入為主的認為他們才懂得神的心意,但耶穌比他們更明白天父的心意。


2.   稱上帝為他的父,把自己和上帝看為同等。猶太人最多能稱上帝,我們的父,只有用耶穌會說“我的父”。這就是說,他是神的兒子,也是獨一無二的,與天父同等的。換句話說,祂就是神。當時的猶太人渴望的救世主有兩方面的,一是軍事上的,能夠帶領他們脫離羅馬帝國的統治,建立自己的國家,另一個是在但以理書上記載的,從天駕雲而來的救世主。但他們不認為耶穌符合他們心中對救世主的形象。


以色列人要定一個人的罪,需要有兩個證人。同樣,要證明一個人是無辜的,也需要證據。19-30節是耶穌的自我描述,他要證明自己真是神的兒子。他和天父同等,他照樣做父做的事、他能賜人生命,父將審判的權柄賜給他,不尊敬子就是不尊敬父,信子的有永生。但單單是自己做證是不足的,他還需要其他的證人,31-47節則是耶穌將為他作證的列舉出來。31節他說,如果他為自己作見證,見證就不真,他現在要將為他作證的列舉出來。


一、五重見證


1.       天父(31-32,37節)

31「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32另有一位為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為我作的見證是真的。

37那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了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

第一位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天父。事實上所有的見證都是從父而來的。換句話說,這些人對耶穌的控告,其實是對天父的控告,因為耶穌是天父差來的。他們本來應當順服天父的旨意,現在卻成為褻瀆神的人。

 

2.          施洗約翰(33-35節)

33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裏,他為真理作過見證。34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是為了使你們得救。35約翰是點亮的明燈,你們情願因他的光歡欣一時。

約翰為基督作見證,我們之前已經看到,約翰指出耶穌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輦的。約翰不是那真光,但是他的光能夠見證那真光。他們為施洗約翰短暫的光而歡欣,卻對約翰指出的永恆之光不屑一顧。

 

3.          耶穌所作的工作(36節)

36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父交給我去完成的工作,就是我正在做的,為我作證是父差遣了我。

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就是耶穌的工作。他行了許多的神蹟,也教導天國的道理,作者約翰特意從許多神蹟中選出了七個最特別、最不可思議的神蹟,我們已經看了兩個,“水變成酒”,官員的兒子得著醫治“。這些神蹟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第三個就是在第五章,癱子得著醫治,但很諷刺的是,因為發生在安息日,這些猶太人本來因此能知道耶穌是神的兒子,但他們死抓著安息日的條例,反而看不到神蹟背後的耶穌。

 

4.          聖經(38-40節)

38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裏,因為你們不信他所差來的那一位。39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其中有永生;而這經正是為我作見證的。40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

聖經指向耶穌,許多聖經上的話預言耶穌的來臨,但這些猶太人不是不讀聖經,相反地,他們查考聖經,他們認為認識神的話就能夠得著永生。這很讓人戰兢,也就是說,你可以花很多時間研讀聖經,但卻不了解其中真正的意思。換句話說,你有可能聖經背得滾瓜爛熟,但你得不著永生,因為你不接受耶穌。諷刺的是,聖經本來是指引他們認識神,現在卻成為他們不信的證據。

 

5.          摩西(45-47

45不要以為我會在父面前告你們;有一位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望的摩西。46如果你們信摩西,也會信我,因為他寫過關於我的事。47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

 

以色列人很看重他們的祖先摩西。因為神藉著摩西將律法賜下,讓以色列人有了生活準則。也帶領他們出埃及,讓他們看到神的拯救。但摩西寫的書就是聖經的前五本書,裡面也記載有關將來要來的聖潔的後裔,能拯救世界脫離撒旦的掌控,同樣很諷刺的是,他們罔顧摩西的見證。

猶太人的罪:希望一個聽話的救世主,一個能夠保存他們臉面的,一個能夠尊重他們的,也接受他們從聖經領受的;換句話說,他們想要滿足他們的驕傲,配合他們的心意,給他們糖吃的救世主。罪遮蓋了他們的心眼,就好比一個愛的管道阻塞了,沒有辦法將神的愛傳到更遠的地方。

 

二、耶穌的控訴


五重見證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所以更證明了他們的問題,耶穌列舉出他們的罪狀。

1.      不相信耶穌的聲音就是神的聲音 (v.37)

2.      不接受耶穌將天父彰顯出來(v.37)

3.      沒有神的話在他們的心中(v.37)

4.      不相信神差來的耶穌基督 (v.38)

5.      不肯到耶穌那裡得生命 (v.40)

6.      沒有愛上帝的心 (v.42)

7.      接納其他人卻不接納耶穌 (v.43)

8.      受彼此的榮耀卻不是神來的榮耀 (v.44)

9.      不信摩西的話 (v.47)

41「我不接受從人來的榮耀,42但我知道,你們沒有愛上帝的心。43我奉我父的名來了,你們並不接納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會接納他。44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尋求從獨一上帝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

 

三、誰是有罪的?

 

為什麽耶穌要控告他們?從34節我們看到耶穌說,“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是為了使你們得救。 耶穌的見證是從神來的,他不需要人的見證,但他說這些的目的是要這些人能夠得救。所以即使是在這些人控告耶穌的時候,他仍然希望他們悔改,認識祂是誰。而耶穌對這些人的指控,目的不是要他們難看,而是要他們看到自己內心的罪惡,能夠認識基督,得著生命。但後來他們還是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有罪的不是耶穌,有罪的是這些猶太人。我發現,我們也是一樣。

 

1.    我們選擇聽自己想听的聲音,信自己想信的對象,接受自己想接受的聖經。這是個相對的時代。

2.    我們愛批判卻不喜歡接受批評 一根手指指別人,四根指自己。就好像這些猶太人,似乎總是別人的錯。

3.    我們接納自己想接納的人 – 選擇性的接受他人。

4.    我們喜愛人來的榮耀而不是神來的榮耀 - 第8節,受彼此的榮耀卻不是神來的榮耀。

 

路加福音15章中我們看到耶穌接納罪人,同他們吃飯,神愛人,但恨人的罪。15章包括三個比喻,失羊、失錢及浪子回頭,都和悔改有關。對耶穌的回應是感恩、悔改、接受、相信。而不是自義、無視、控告(神你為什麼這樣對我?你不是愛我的嗎?)

當我們看著別人的餅乾,就忘記自己已經擁有的。

當我們只想到拿,就失去了給的快樂。

當我們只專注在地上的事,就失去了天上的平安。

當我們將目光注目在自己身上,就無法活出更寬廣的生命。

 

誰是有罪的?不是耶穌,而是我們。如果我們想要得救,我們需要學習聽神的聲音,受神的審判,接納神的兒子,喜愛從神來的榮耀。